董事會

更新日期:2026年09月18日 

 

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治理單位以及重大經營決策的中心,其職責包括任命與監督公司管理階層、監督經營績效、防制利益衝突及確保公司遵循各種法令、公司章程及股東會決議以行使職權,並致力於股東權益極大化。


第十四屆董事會成員

 

職稱姓名學經歷
董事長王思克
  • 台灣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碩士
  • 中強光電(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何新斌
  • 紐約市立大學柏魯克學院企業管理碩士
  • 中光電投控(股)公司總經理
董事薛建秋
  • 中原大學電子工程碩士
  • 中光電創境(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許年輝
  • 政治大學高階經營管理碩士
  • 中光電智能物流(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楊坤明
  • 大同工學院工業設計碩士
  • 奧圖碼(股)公司
監察人李文明
  • 輔仁大學管理學碩士
  • 中光電投控(股)公司財務長

 

備註:本公司章程第18條規定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本屆董事任期為2026年09月03日至2029年09月02日。

董事會決議事項

年度 內容 下載
2026 115年董事會重要決議
2025 114年董事會重要決議
2024 113年董事會重要決議
2023 112年董事會重要決議
2022 111年董事會重要決議

董事會績效評估

 

機制
 

機制

本公司董事會已於107年4月訂有「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108年10月董事會修訂之,並揭露於公司網站,每年定期一次對董事會、董事會成員、各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 進行內部評估,並將評估結果提報董事會;另董事會績效評估至少每三年一次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執行一次,並提報董事會。 每年定期一次之評估係採問卷自評方式,評估由議事單位負責執行,評估期間為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評估結果
 

114年度董事會、董事會成員及各功能性委員會內部績效評估結果
  • 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
    114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之自評標準包含: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五項,整體評估綜合五點量表得分為「4.6」,足以顯示本公司強化董事會效能之成果。

  • 董事成員(自我)績效評估結果
    114年度董事成員(自我)績效評估之自評標準包含: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及內部控制等六項,整體評估綜合五點量表得分為「4.6」。

  • 薪資報酬委員會評估結果
    114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自評標準包含: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委員會決策品質、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等五項,整體評估綜合五點量表得分為「5.0」,足以顯示本公司強化薪委會效能之成果。

  • 審計委員會評估結果
    114年度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自評標準包含: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委員會決策品質、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等五項,整體評估綜合五點量表得分為「4.9」,足以顯示本公司強化審委會效能之成果。

  • 提名委員會評估結果
    114年度提名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自評標準包含: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委員會決策品質及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等四項,整體評估綜合五點量表得分為「5.0」,足以顯示本公司強化提委會效能之成果。

 


本公司已將前述評估結果提報115年2月董事會並根據此評估結果做為持續加強董事會職能、各項功能性委員會職能、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評估結果
 

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結果

本公司已於112年10月進行董事會績效外部評估作業,委由「安永企業管理譫詢服務(股)公司」(以下簡稱安永)針對本公司 董事會之績效進行評估,該機構及執行專家與本公司均無業務往來且具獨立性,並於113年1月出具董事會績效評估報告。 前揭外部評估結果已提報本公司113年2月董事會報告,詳細執行內容如下:

  • 評估期間:112年 01 月01日至 112 年12月31 日

  • 評估方式:由安永書面審閱本公司提供評估所需檢視之相關文件,並於112年10月30日進行實地董事交流與互動。

  • 評估標準:由安永分別就董事會架構(Structure)、成員(People)及流程與資訊(Process and Information)等三大構面,檢閱相關文件、董事交流與互動及分析董事會績效評估問卷進行評等。

  • 評估結果:經綜合評估,本公司在三大構面表現為「進階」。安永並對本公司董事會提供精進建議,本公司將根據此評估結果做為持續加強董事會職能之參考。

  • 建議及未來改善計畫:

    項 目評測報告建議本公司預計採取措施
    1公司可考慮鼓勵董事多參與股東會,傾聽股東對於企業經營的意見與看法,以保障股東權益。本公司將鼓勵董事多參與股東會,傾聽股東意見及看法,以保障股東權益。
    2為健全董事會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鼓勵公司可視公司規模及業務性質,評估設立非法定以外之功能性委員會,以提升董事會對公司的治理效能與品質。本公司未來將視營運需求,評估設立非法定功能性委員會,以增進董事會對公司治理效能與品質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