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6年07月27日
永續委員會
為落實永續發展,中強光電於2008年成立「企業社會責任管理委員會」,2020年更名為「永續委員會」,並依據董事會通過之《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由董事長擔任「主任委員」,總經理及財務長擔任「委員」,「管理代表」則由發言人擔任,並由永續委員會授權給治理/經濟、社會、環境相關部門之「執行代表」,以協助推動永續相關工作。
目前永續委員會為獨立運作組織,2025年董事會除通過「年度永續報告書之重大主題」、《年度永續報告書》、《公司章程》、「經理人薪資報酬案」、《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及績效評估辦法》、《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風險管理政策》外,每年定期聽取經營團隊的報告(包含ESG執行情形),檢視永續計畫及目標執行情形,並在需要時敦促經營團隊進行調整。
運作方式
委員會委員和執行代表以每季簡報來審視永續落實之情況與結果,並與ESG小組召開季度會議,由執行代表及ESG小組成員出席,針對當年度永續報告書、國內外永續評比及獎項、年度重大主題達標情形進行追蹤及檢討,以擬定次一年度之永續計畫及目標。
管理代表每季向主任委員、委員會委員及執行代表報告年度計畫執行情形,並於年度集團會議報告年度永續實績及下一年度之永續重點方針與計畫。
委員會委員暨執行代表–財務長每年定期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報告內容包含永續專案執行成果、氣候變遷風險管理架構及因應策略(TCFD)、自然相關財務揭露(TNFD)、各項環境指標、SBT減碳目標與路徑、再生能源策略及未來永續發展方向;此外,也每季向董事會報告溫室氣體盤查執行情形。
ESG小組成員依循國際及政府規定訂立永續政策,並透過內外部培訓課程,強化永續策略執行。
年度重大主題由ESG小組依循重大主題鑑別流程,每兩年進行鑑別一次,並將年度重大主題提報董事會進行核決。
委員會成員及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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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委員
由董事長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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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代表
由發言人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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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委員
由總經理及財務長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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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代表
由企業資源中心之最高主管及財務長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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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報告審核
由主任委員(本公司董事長)審核ESG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