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续委员会

更新日期:2026年07月27日
 

永续委员会

 

为落实永续发展,中强光电于2008年成立“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委员会”,2020年更名为“永续委员会”,并依据董事会通过之《永续发展实务守则》,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总经理及财务长担任“委员”,“管理代表”则由发言人担任,并由永续委员会授权给治理/经济、社会、环境相关部门之“执行代表”,以协助推动永续相关工作。

 

目前永续委员会为独立运作组织,2025年董事会除通过“年度永续报告书之重大主题”、《年度永续报告书》、《公司章程》、“经理人薪资报酬案”、《董事及经理人薪资报酬及绩效评估办法》、《公司治理实务守则》及《风险管理政策》外,每年定期听取经营团队的报告(包含ESG执行情形),检视永续计画及目标执行情形,并在需要时敦促经营团队进行调整。

 

 

 

运作方式
  • 委员会委员和执行代表以每季简报来审视永续落实之情况与结果,并与ESG小组召开季度会议,由执行代表及ESG小组成员出席,针对当年度永续报告书、国内外永续评比及奖项、年度重大主题达标情形进行追踪及检讨,以拟定次一年度之永续计画及目标。

  • 管理代表每季向主任委员、委员会委员及执行代表报告年度计画执行情形,并于年度集团会议报告年度永续实绩及下一年度之永续重点方针与计画。

  • 委员会委员暨执行代表–财务长每年定期一次向董事会报告,报告内容包含永续专案执行成果、气候变迁风险管理架构及因应策略(TCFD)、自然相关财务揭露(TNFD)、各项环境指标、SBT减碳目标与路径、再生能源策略及未来永续发展方向;此外,也每季向董事会报告温室气体盘查执行情形。

  • ESG小组成员依循国际及政府规定订立永续政策,并透过内外部培训课程,强化永续策略执行。

  • 年度重大主题由ESG小组依循重大主题鑑别流程,每两年进行鑑别一次,并将年度重大主题提报董事会进行核决。

 
委员会成员及架构

 

主任委员

主任委员

由董事长担任

管理代表

管理代表

由发言人担任

委员会委员

委员会委员

由总经理及财务长担任

主任委员

执行代表

由企业资源中心之最高主管及财务长担任

主任委员

ESG报告审核

由主任委员(董事长)审核ESG报告





委员会成员及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