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5
中强光电3月25日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现金减资案及盈余分派案
本公司(中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号:5371) 为调整资本结构、提升股东权益报酬率,于民国105年3月25日董事会决议通过,拟办理现金减资案。
本次减资金额共计新台币1,086,057,780元整,现金减资比率为20%,总计销除股份为108,605,778股。减资后本公司之实收资本额为新台币4,344,231,100元,每股面额10元,分为普通股434,423,110股。
另,25日董事会亦同日通过每股配发新台币1.5元现金股息之盈余分派案,加计现金减资案每股退还股东新台币2.0元,合计新台币3.5元,以2015年每股税后盈余新台币3.51元计算,配发率几达100% ,合计现金支出则约新台币19亿元左右 。
本次减资金额共计新台币1,086,057,780元整,现金减资比率为20%,总计销除股份为108,605,778股。减资后本公司之实收资本额为新台币4,344,231,100元,每股面额10元,分为普通股434,423,110股。
另,25日董事会亦同日通过每股配发新台币1.5元现金股息之盈余分派案,加计现金减资案每股退还股东新台币2.0元,合计新台币3.5元,以2015年每股税后盈余新台币3.51元计算,配发率几达100% ,合计现金支出则约新台币19亿元左右 。